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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甄選機制簡介

對於符合申請資格的申請書,署方會按申請簡介中列明的甄選準則,由演藝專責委員會(社區)選出社區文化大使,隨後依照署方既定的聘用表演者機制,與大使確定贊助費的上限。為確保公平,所有參與甄選和審核預算的人士均需以書面聲明與申請者並無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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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者名單

演藝專責委員會(社區)委員

任期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排名不分先後,按英文姓氏序排列)

張詩賢女士(主席)
陳正芹先生
陳嘉恩博士
劉惠鳴女士
李嘉齡女士
馬瑋謙先生
黃狄文先生
鄢小強先生
嚴紀雯女士